主要职责

作者: 时间:2021-10-15 点击数:

教务处是在校长、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统筹负责全校本、专科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研究并提出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协同招生办制订年度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拟定学校教学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制定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组织全校性教学检查,并协同各院(部)定期检查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文件及考试等工作的完成情况;参加日常教学秩序检查,进行教学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工作,并开展全校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校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教学文件建设等项目立项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学院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编写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等相关的教学文件。

七、组织教学研究成果、教学名师奖、各类教学奖励的评审,组织和协助有关教学单位开展各项教学竞赛工作;负责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检查、成果验收及评奖、报奖等学术交流工作。

八、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的调度,完成排课、调课、停课及教室的安排、调配等管理工作,并负责核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九、负责教材建设规划及教材评价等管理工作;负责预订、审核、采购和供应全校师生使用的各种教材以及教材余缺的调剂处理。

十、负责拟定考试的有关规定、通知,组织全校学生(含自考生)课程考试和各类省级及国家等级考试工作;负责课程试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各种学籍异动事宜,审核、办理学籍及成绩证明等;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证书制作和发放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和完善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写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指导书等实践教学文件;负责统筹协调校内实践教学的运行与管理工作;负责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其它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和过程管理工作,并检查具体实施情况。

十三、组织协调各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与调整,负责重点实验室的遴选与建设工作;协调各院(部)做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实践教学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归档工作,按要求上报各类实践教学数据材料。

十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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