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服教发〔2024〕12号

作者: 时间:2024-01-14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4〕12号

关于加强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寒假将至,为加强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检查分组与安排

刘孜杰副校长为本次检查总负责和总协调人。

(1)组别:

组长:周文辉

成员:卢振邦、阳石刚、付凌云、周红亮、丁紫薇、董诗月、万文琪;

检查范围:艺术楼、艺术院创意中心、清澜区名师工作室;

集合地点:艺术楼楼下。

(2)组别:第二组

组长:贺晓亚

成员:陈晓玲、叶海滨、林琛、张学林、谭子健、王婷婷、漆新、郑从金、顾金波;

检查范围:东区实训场所、服饰博物馆;

集合地点:东区一栋楼下。

(3)组别:第三组

组长:李凯

成员:褚欢、彭聪、刘美群、刘瑶瑶;

检查范围:主教学楼、体育馆、清河区工艺机房;

集合地点:西区通道口。

2.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5日下午13:30,各小组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

3.检查要求与整改工作

(1)本着对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详细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汇总表》。

(2)发现安全隐患,通知所属单位及时处理并整改到位;因客观因素无法及时完成整改的,所属部门要写出整改计划,院(部)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签字盖章后,于1月16日10:00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顾老师处。

(3)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填写《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单》,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以备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所用。

(4)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是水、电、门窗完好,实验仪器设备能正常开机教学、科研,实验环境干净整洁等。

(5)检查期间,所属部门安排人员提前打开实验室,等待检查组检查。

二、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责任工作

1.各单位要落实寒假期间每间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工作,明确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护和遮盖,并贴好封条。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有人管理,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防止失窃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2.寒假期间实验室仍需工作的,各单位要掌握相关实验和人员情况,评估实验风险,做好实验室安全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实验室及使用人员安全。

3.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上报。

4.各单位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单位实验室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5.寒假期间需施工改造的实验室,各单位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汇总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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