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4〕66号
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的通知》(教督〔2020〕 5 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 施细则》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24 号)和《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江服教发〔2024〕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 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内容
1.抽检论文覆盖学校 2024届全部本科专业。采用系统随机抽检的方式,抽检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4%。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重点是对选题意义、 逻辑结构、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具体抽检内容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表(试行)》(附件1 ) 。
3.抽检时间:4月10日-4月19日。
二、评审方式
教务处和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提前2周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评议专家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见附件2),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
三、评审结果反馈
每篇设计(论文)至少3位教师评议。应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认真评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3位教师中有2位以上(含2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3位中有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将再送2位教师进行复评,2位中有1位以上(含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需修改,指导教师重审,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四、抽检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相关选题、开题、答辩等过程的管理 和监督,过程材料齐全,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
2.落实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要求。加强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学习和宣讲。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87302642。
附件: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表
2.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