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的通知 江服教发〔2024〕214号

作者: 时间:2024-11-0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进一步促进教学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江服教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导向,根据学校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验室场地条件及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

2.实验实训室建设要立足现实需要,坚持以满足教学需求为主,兼顾教师科研,统筹学科活动,有一定的前瞻性。

3.实验实训室建设实现共建共享,优化利用实验实训教学资源,确保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4年11月4日—11月22日)

1.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课程教学需求,统筹各类实验实践教学改革需要,提前做好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同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基建处、后勤保障处沟通后,认真设计规划,学习其他同类高校的实验室建设经验与有效做法,并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通过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2.科学谋划、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做好建设方案,各学院(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规范填写《江西服装学院新建(改建)实验室论证报告》、江西服装学院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新建(改建)汇总表(见附件1-2)

3.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购置应坚持技术先进性和价格合理性相统一,满足需要,凸显效益。各学院(部)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添置申请表、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论证意见表、江西服装学院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添置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5)。

4.各学院(部)根据教学需求申报,并审议通过后形成上报材料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准备好汇报PPT。

(二)审核阶段(2024年11月23日—12月4日)

1.教务处根据实验室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对各学院(部)报送的论证报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各申报院(部)需根据初审意见,对实验室项目做进一步论证,修订项目申报书。

2.学校汇总各院(部)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详细论证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立项与建设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8月)

学校根据校长办公会审批结果,公布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名单,各院(部)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启动实验室项目建设工作。

三、材料报送

项目承担单位请将《江西服装学院新建(改建)实验室论证报告》江西服装学院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新建改建汇总表、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添置申请表、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论证意见表、江西服装学院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添置情况一览表电子表、汇报PPT(时间5~10分钟)于11月22日之前发送指定邮箱:jwc1@jift.edu.cn,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份(A3中缝装订)。

未尽事宜,请与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顾金波、万文琪,联系电话:0791-87302643。


附件:

1.江西服装学院新建(改建)实验室论证报告

2.江西服装学院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新建改建汇总表

3.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添置申请表

4.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备添置论证意见表

5.江西服装学院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添置情况一览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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