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江服教发〔2023〕183号)

作者: 时间:2023-12-2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5 号)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部门

教务处牵头负责填报提交,各学院(部)、职能部门配合材料填写。

二、完成时间

各学院(部)、职能部门于12月26日前根据任务分解表(附件1)完成所属项目的填报,并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的电子稿、纸质稿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按要求完成实验室数据系统报送工作。

三、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工作,要按有关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有关信息。

以上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顾老师87302643。


附件:

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任务分解表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样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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