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和省学位办的相关通知要求,为把好2025-2026学年度本科论文质量关并高效完成上传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5-2026学年度(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来华留学等。

二、工作程序

抽检工作包括信息报送、名单抽取、通讯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审核评估整改等学校重点工作联动挂钩。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各学院要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班开展论文审查工作,要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要求全面完成本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同时将具体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理清数据,专人负责。各学院教学院长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抽检相关工作,认真核对抽检名单与学位授予名单是否一致、查漏补缺,要应报尽报;对抽检清单中的学生论文,要应查尽查,通过率必须达到100%。

(三)压实责任,确保质量。实施指导教师论文质量把关第一负责制,指导老师要对所指导的论文进行再审核、再把关,确保论文的选题与专业相符合,论文格式规范、论文的逻辑构建合理、学术价值较高。对学院和指导教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上传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自查整改(6月22日前)

各学院要对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对照往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常见问题,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审核与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同时要规范维普平台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及附件材料齐全,做好上报准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信息上报包括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撰写语种信息、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上传设计(论文)类型、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支撑材料、查重报告。请仔细核对维普系统数据准确性。

2.学位授予信息与论文原文一致性校验:毕业设计(论文)原文中题目需和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内容一致。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内容两两之间互不重复校验:在报送(备案)阶段,确保上述三个字段之间的任意两项内容不完全一致。

4.学科/专业名称论文研究方向重复校验:在报送(备案)阶段,确保上述两个字段内容之间不重复。

5.专家信息中“指导毕业论文的专业名称”与“研究方向”重复校验:在专家库报送更新阶段,确保每位指导教师填报的指导专业名称与其研究方向内容之间不重复。

(二)上传更新资料(6月29日前)

普通高等教育学位类型的学生所在学院,信息核对和补充在江西服装学院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s://vgms.fanyu.com/admin/index)中完成。

1.系统中题目需要和学生最终稿题目保持一致。

2.毕业设计(论文)信息上报包括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撰写语种信息、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上传设计(论文)类型、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支撑材料、查重报告。请仔细核对维普系统数据准确性。

3.论文研究方向:①须为中文;②每个研究方向限15个汉字以内,限填两个研究方向,以中英文分号“”分隔;③论文研究方向不能与学士学位专业名称相同。

4.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填写“是”或“否”。

各学院维普系统平台准确填报上述与本科抽检相关六个字段信息,切勿出现漏报、错报、串行、张冠李戴等问题若在本科抽检论文原文上传校验时发现上述六个字段信息有误,学院须按抽检平台提供的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将信息修改正确后再重新上传,各学院学生发展中心“学位平台”的相关程序申请勘误

(三)数据审核报送阶段

2025-2026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支撑材料、查重报告等相关材料审核报送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日—9月7日服装设计学院、服装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审核报送工作。

2.9月8日—9月14日艺术设计学院、时尚传媒学院2025-2026学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审核报送工作。

3.9月15日—9月23日商学院、人文学院、大数据学院2025-2026学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审核报送工作。

五、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各学院在推进论文抽检工作的同时,需积极组织开展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应报尽报”的原则,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同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

(一)按照学位中心通知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包括第一指导教师及第二指导教师等)均需作为专家参加全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对于不能参加的教师,学院应提交正式说明材料。

(二)学校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处理。

(三)各学院应将评审专家信息表(新增及更新)(附件3)于9月1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省级论文抽检开展形式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二)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三)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七、结果反馈与使用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进行如下反馈和使用。

(一)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抽检结果以

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25/2026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

         2.2026年上半年毕业设计论文拟上报名单

         3.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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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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