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 “ 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 ” 教育理念,进一步明晰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流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常态化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精神,根据《江西服装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江西服装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届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采集汇总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相关数据 , 客观研判各专业2026 届本科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 以评价为抓手推动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
二、评价依据
依据《江西服装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意见》开展本次评价工作。
三、评价范围
2026届有本科毕业生的所有专业。
四、评价组织及评价方式
各学院院长为本单位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第一责任人。各专业须成立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在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监督指导下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小组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 骨干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组成 ,可根据实际邀请校外行业专家参与 。 学院“ 院办 ”和“ 学工办 ”负责统筹协调、配合落实各项评价任务。
各专业可依托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目标达成数据、毕业生问卷调查、座谈记录等作为评价依据,综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开展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专业评价小组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毕业要求进行科学拆解,细化形成指向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点。对照指标点逐项开展评价,做到评价记录完整、过程可追溯。
2.各专业完成问卷调查、资料梳理等工作后,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形成《XX学院XX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详见附件1) 。《分析报告》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评价过程及评价方法、毕业要求及指标点描述、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举措等。
3.各相关专业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问卷调查、座谈等定性评价工作,并形成《分析报告》。涉及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相关单位,于7月10日前完成课程达成评价分析。各二级学院经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后,于2026年9月24 日前将《分析报报告》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所有评价材料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分类归档,长期留存备查。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全面研判毕业要求达成现状,深入剖析现存问题,将评价结果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环节优化、课程体系调整的重要依据,持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整体质量。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分析报告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