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文件
江服校字[2014]62号
关于成立江西服装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分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人才。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附件:1、江西服装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2、江西服装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江西服装学院
2014年12月9日
附件1:
江西服装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教指委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专家组织。
第二章 组织
第二条 教指委委员须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较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作风正派。由教务处从学校各教学单位或有关行业部门中选聘,教指委委员实行任期制。
第三条 教指委设主任一人,副主任1-3人和委员若干人;可设秘书长一人,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三章 任务
第五条 把握国内外相关领域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为学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组织和开展相关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和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实验教学的基本条件;研究专业结构和布局,指导学校专业设置;组织开展有关教学改革,指导、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第七条 组织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学科竞赛等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宣传推广优秀教学成果,为学校的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做好服务工作。
第八条 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质量调查,指导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促进高等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专业教学质量。
第九条 根据国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加强教学质量评估问题研究,对有关专业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十条 教指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形成有关指导性文件,印发给有关教学单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江西服装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陈万龙
副主任:陈东生 杨汉东
秘书长:朱秋月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作明 马国照 甘 文 付 成 朱翔宾 向绪纬 陈娟芬 闵 悦 张建荣 杨晓培 周文辉 郭 敦 郭鹏升 段 婷 姜智勇 唐新强 蒋东玲 谭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