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19〕107 号
江西服装学院成绩登录与管理办法
成绩登录与管理是教学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学生成绩管理,使学生成绩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从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各有关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学生成绩必须认真登录、严格管理,确保真实性、可靠性。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准确地进行学生成绩的登录,做到不错登、漏登。任课教师应对学生成绩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的登录工作,逾期教务处将公布尚未登录成绩的单位、课程及相关教师名单,同时视情况按《江西服装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第三条 凡有学生对成绩结果存在异议,可在下学期补考前,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学院院长同意后,由教学秘书送交各开课单位。各开课单位接收学生提出的核查申请,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试卷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核查教师或相关负责人书面给出明确答复,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的学院。若确实存在误判、成绩累计有误时,应予以更正,并按本规定的第三章程序予以更正。
第二章 成绩登录
第四条 一般课程考核成绩含平时考核和学期结束考核。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教学职责,在学生成绩记录本上做好平时学生课堂出勤、作业、测验或半期考以及实验预习、实验报告、操作情况等教学记录,作为平时成绩的考核依据。各课程作业次数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其课程性质设定。
第五条 任课教师应在学生成绩记录本上记载平时成绩,考试结束作为原始记录归档,并在考试后三天内自行完成网上成绩录入。
第六条 成绩登录应严格按照“网上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的要求规范操作。成绩录入完毕提交前,应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学生成绩一旦提交,将正式入库,入库的成绩任课教师无权修改。
第七条 成绩记分制设置规定:
(1)百分制: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为0-100分整数值。
(2)五级制: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按五级制计算,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 分,中等: 70~79,及格:60~69分,不及格:60 分以下)。
第八条 总评成绩组成比例设置规定:学生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占60%。
第九条 学生缓考、缺考、违纪、重修等特殊情况成绩按以下规定认定,成绩登录按《网上成绩录入操作指南》4.2操作。
(1)缓考:指学生因病,按规定经学院及教务处负责人批准方可列为缓考。
(2)缺考:学生无故不参加考试,或提出缓考申请后未被批准的,列为缺考。
(3)违纪:学生考试中认定的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行为,列为违纪。
(4)重修:学生每学期正常修读的课程缺课(含病、事假等)1/3 以上(含 1/3)者;缺作业或实验报告数达 1/3 (含 1/3)者;无故旷课达课程学时1/8以上(含1/8)者。取消考试资格者,并不得参加学期补考,直接重修。
第十条 成绩录入结束后,任课教师可从网上打印成绩,签字确认后,留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属学院存档。
第三章 成绩的更改
第十一条 成绩录入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因成绩有误需要更改者,应履行下列程序进行更改:
1、任课教师书面填写《江西服装学院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原因,并提交考卷、成绩单、学生成绩记录本等有关可说明更改理由的原始证明材料,由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属学院负责人核实签字后报教务处,同时由学生所属学院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上提出修改申请。
2、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查确认情况属实签字同意后,指定专人对系统提交的申请予以确认更改,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3、成绩登录存在的过失者,视情况按《江西服装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网上成绩录入操作指南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