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安排,我厅委托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月2日。
自公示之日起,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景定、赖晓春,联系电话:0791-86765175、86765171,传真:0791-86765173。
附件:1.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2.2018年江西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