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文件
江服教字【2017】60号
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分院: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同时规范学校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现将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证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二)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经审核达到本科毕业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良好,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学习期间,严重违背学术诚信、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二)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中”(不包含“中”)以下。二、申请流程
1.凡符合申请条件者需下载学位申请表,按样表说明认真填写完之后交到分院学初步审批,此项工作须在 5 月 10 日之前完成(申请表见附件一、样表见附件二)。
2.5月15日分院将审批表交往教务处杨洋老师处,待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
三、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分院在审核学生申报过程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已授予学位者,学院将宣布其学位证书作废。
附件: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一)
学士学位申请表样表(附件二)
授予学位类别(附件三)
特此通知。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二 0一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