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0〕11号
关于开展第一批核心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根据《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服教字【2018】115号)及《关于开展江西服装学院第一批核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江服教字【2018】116号)文件,学校于2018年11月对《服装画技法》等43门核心课程进行了立项建设。经过为期一年建设,有关课程建设项目进入了结项验收阶段,现就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2018年第一批核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第一批核心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1)。
二、结项申请条件
1.达到课程预期建设目标;
2.符合江西服装学院核心课程建设内容规定之基本要求;
3.课程至少开设1个轮次(包括本学期);
4.具有稳定的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能参与至少1/3学时的课程教学。
三、验收程序、标准与方式
符合结项基本条件的,请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核心课程建设内容(附件2),认真总结课程建设成效,提交项目结项验收表,如有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也一并提交。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通过评阅结项验收表、随机听课(本学期开课课程)、查阅试卷作业、参考学生评教成绩、听取结项答辩汇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评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达到结项申请条件的须申请延期结项。
四、验收等级与奖惩举措
项目结项验收结果分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延期(60分以下)四个等级。延期项目最长可延期一年,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将不再列入学校核心课程建设范围。对于优秀、良好、合格项目,学校拨付相应的课程建设经费。
五、结项材料
1.请课程负责人填写《核心课程评估验收申报表》(附件3),申请延期结项的须提交《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4),电子材料提交教务处赵谦老师。
2.如若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请提交论文电子稿。
3.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相关教学资源,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电子版)、教材、参考资料目录、试卷等,以上资源均需在相关教学平台中体现。
4.体现课程建设成果与特色的其他材料。
请课程建设负责人于2020年4月25日17点前将上述结项材料电子版提交教务处赵谦老师处,待疫情结束后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赵谦, 联系电话:13576268831,
邮箱:471330466@qq.com.
附件:
1.第一批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名单
2.核心课程建设内容
3.核心课程评估验收申报表
4.核心课程延期结项申请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