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19〕55 号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强化指导教师责任,严把出口关,确保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管理工作,按照《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现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一辩、二辩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于5月7日前完成。
二、答辩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强化材料内容统一性和论文格式规范性。
2.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符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需按时返校并参加答辩。
3.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答辩资格。
4.所有本科毕业生论文在答辩前都需经过重复率检测,对未达到重复率检测要求的学生不予参加答辩。
5.各学院需按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安排。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组长原则上应由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同时各专业需聘请行业高水平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各答辩小组可配备答辩秘书一名,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答辩记录、撰写答辩意见、统计答辩成绩等工作。
6.符合免答辩资格的学生,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江西服装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补充规定》认真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教务处备案。免答辩材料一并装入学生档案袋(附件4:江西服装学院免答辩审批表)。
三、关于二次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不及格的,不得参加答辩;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经修改后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学生可申请第二次答辩,通过答辩的成绩不能评优秀或良好等级,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则以不及格计。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第一次答辩为优秀等级的,亦要进行第二次答辩。
2.申请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需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5(江西服装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申请书)。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的质量,各学院对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必须制定详细的安排计划。原则上,学生修改时间为5-7天。二次答辩前,要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等程序。
四、相关工作安排
1.各学院应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编写《2019届XX学院XX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指导手册》(见附件1),公开答辩活动,将答辩安排向指导老师和答辩学生公布,并通知到每位答辩学生。认真填写2019届本科毕业答辩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4月10日提交教务处审批。
2.原则上,每个专业大类均需聘请1-2位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答辩工作。请于4月10日填写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聘请企业专家名单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教务处审批。
3.各学院须于5月7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成绩汇总表(详见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附件17)及统计表(详见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附件18)。
4.各学院应于5月15日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推荐一览表(详见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至教务处。
5.各学院应于5月25日前完成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并完成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估自评报告和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五、其他
1.请各学院在4月10日前将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向(详见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附件4)材料提交教务处。
2.以上材料各学院请按时间节点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至邮箱1120564125@qq.com。
3.实践教学科电话:0791-85164681。
附件:
1.2019届XX学院XX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指导手册
2.2019届本科毕业答辩信息汇总表
3.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聘请企业专家名单一览表
4.江西服装学院免答辩审批表
5.江西服装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申请书
6. 2019届各学院本科毕业答辩工作情况检查表(现场检查用)
7.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答辩检查表(现场检查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