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关于做好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江服教发〔2019〕82号)

作者: 时间:2019-05-12 点击数:

【实践教学科】关于做好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江服教发〔2019〕82号)


发布时间:2019-05-12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19〕82 号

关于做好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的通知

各学院(部):

实习教学是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 范实习教学工作,加强实习教学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实习 教学质量,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实习管理办法》(江服教 字〔2018〕148 号),现就 2019 年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 责人和实习基地负责人等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 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院实习工作,具体包括:实习大纲制 定、实习基地落实、指导教师遴选、企业指导教师确定、 实习学生分组、实习内容安排、实习考核评价等。

二、主要开设年级及实习课程

2018 级本科:认识实习

2017 级本科:专业实习一

2016 级本科:专业实习二

三、实习形式

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可采用集中实习和 分散实习等形式进行。实习原则上以教学单位统一安排为主,对采用分散实习者,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 实习要求和督促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四、实习工作要求

(一)计划安排与审批

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实习计 划,填写《江西服装学院外出实践教学审批表》( 附件1)、《**专业实习计划安排表》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 教务处审批。各专业学生实习应严格按实习计划执行,如 遇特珠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或取消实习 计划, 应书面说明原因, 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实习安排和安全教育

学生外出实习前,学院要做好实习分组、实习动员和 安全教育等工作,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带 队指导教师要向学生公布实习教学计划,让学生了解实习 任务、内容要求、考核评价、实习地点和时间安排等。对 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应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进度的要求 和规定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如实反 映主要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 法,并结合自己的实习及体会写好实习报告。必要时,指 导教师应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 导。

(三)实习开展和督导检查

学生外出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学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加强与基地负责人和校外 指导教师沟通,共同把关实习教学各环节,确保实习内容 与专业匹配。未按照培养方案实习学分数足额开展的,将 依据有关条例按教学事故处理。

学院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院领导、组织 有关人员到实习现场看望慰问学生和巡查督导实习工作, 及时掌握实习动态,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实习任务。学校也 将安排督导专家进行实习督导。

(四)实习考核和经费报账

学生实习结束后,带队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实习考核 细则,做好实习考核与成绩评价、实习资料归档和成绩录 入等工作。填写《**班** 成绩汇总表》并提交教务处存档。实习期间产生费用,各学院要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 假,及时到财务处报账。

五、其它说明

(一)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规范实习教学 行为,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 后有考核评价, 切实把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类实习资料填写规范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 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党玉香(0791-85164681)。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服教发【2018】148 号)

附件 2:江西服装学院外出实践教学审批表

附件 3:**专业实习计划安排表

附件 4:**班**成绩汇总表

附件 5:认识实习 材料规范样本

附件 6:专业实习 材料规范样本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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