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19〕26号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在籍学生,包括休学和因参军入伍等原因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核准与补录内容
1.核准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确保数据信息和学生真实信息对应一致;
2.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
3.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本项工作务必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数据核对和补录工作,届时学校将进行汇总上报教育部。
2.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将填写完整的《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附件)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陈云老师的OA。
3.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核准并填写信息表,并注意留存相关核对依据。
4.如学籍状态有误,在“状态修改”栏标注。
四、注意事项
1.此次信息核准和补录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关学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请各位学生和各院相关负责人员要高度重视,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且务必按时完成。
2.本次采集的信息涉及学生及家长个人隐私,相关人员应注意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