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19〕32号
关于退役学生免修公共体育等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退役学生复学后,可在每一学期开学前2周(若在学期中复学,随到随办)申请免修公共体育等课程,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所提交申请经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审批完成后,成绩记为60分,并直接获得该课程学分。
如退役学生复学后,已经或自愿选择参加公共体育等课程学习的,则无需填写免修申请表,该课程实际考试成绩记为本人期末考试成绩。
特此通知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