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文件
江服教字【2017】160号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江西服装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现就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资格及要求:
具体要求参照《江西服装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节相关规定。
二、申请时间:12月8日—15日
三、工作流程:
1.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详情见《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一览表》(附件一)。
2.学生从12月8-15日前提交转专业申请,填写《江西服装学院转专业申请考核表》(附件五),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交班主任,逾期将不再受理。
3. 学院指派专人与学生进行谈话,并与其家长联系(请班主任做好谈话记录)核实后签意见,并报所在学院审核并签意见。
4.学院指派专人于12月19日将《2017级学生转专业汇总表》(附件四)、学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及家长谈话记录交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5.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
6.12月25-29日教务处会同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考核,核准该生是否具备转入专业的相关条件。
7.学期结束前,教务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学生及所在学院,并抄告相关部门。
8. 教务处上报教育厅进行转专业审核。
9.第二学期开学,学生根据转专业结果,填写《江西服装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附件六)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过程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同时也要特别注重学生的思想工作,切实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附件1:2017级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本科专业所在学科门类.xlsx
附件3:2017级转专业接收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4:2017级学生转专业汇总表.xls
附件5:江西服装学院转专业申请考核表.docx
附件6:江西服装学院转专业审核表.doc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