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字【2016】115号
关于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各分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五批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
神,我校积极进行了组织申报。经过评审,共有15项成果获“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并获批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为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6份,A3纸张中缝装订)
2.成果申请表(30份,A4双面);
3.附件佐证(一式6份,需胶装);如团队成员有相应论文,无需全文复印,只需列表,或复印目录即可)。
二、材料上交要求:(每项成果一个文件袋,内装申报书6份,附件佐证6份,申请表30份)
封面:另单独单面打印“成果申请表”:贴在文件袋正反面。
三、时间要求:
请于10月24日下班前严格按照要求送交教务处,同时递交电子稿,请按“主持人+项目名称”命名,否则不予接收。未按要求准备材料申报省级成果者,将取消校级成果奖荣誉。
四、模板及材料填写说明:
1.省级成果申报书(内附项目填写说明,字体、行距、格式不变);
2.省级成果鉴定表无需准备。
3.申报等级按照校级教学成果奖最终结果对应申报。
附件 1:申报书模板;
2.成果申请表模板;
3.成果完成单位;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 做好 省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
主 送:陈万龙校长 陈东生副校长
抄 报:校领导
抄 送:各分院部 相关职能部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6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 份OA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