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字【2016】119号
关于做好 2016 级新生档案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
为规范我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学生档案建档与保存的工作程序,将组织相关人员对 2016 级的学生档案进行一次建档,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生档案建档工作由教务处及各分院(部)学工办共同负责,教务处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工作,分院(部)学工办、各班班主任具体完成建档工作。
二、学生档案整理相关事宜及要求: 1、领档案袋:
(1)领档案袋时间:以分院为单位,于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6:00 来教务处找杨洋老师领取。
2、建档要求:
①学生档案以班为单位,按学号进行排序,并捆绑整齐。
②学生的档案袋内容按封面目录如实填写。
③通讯地址填写学生家庭住址。
④档案编号填写学生学号。
⑤封面上的内容、页数需与所装内容一致;
(2)在整理档案的时候,班主任需填写《新生档案情况登记表》,对每个同学的装袋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3)本项工作必须在 2016 年 11 月 24 日之前完成。3、交档:
(1) 各分院(部)严格按“建档要求”进行档案整理完毕, 整理完毕后分院学工办进行审核,审核完毕由分院学工办具体负责人在指定时间将档案袋上交教务处杨洋老师处。具体时间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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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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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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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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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管理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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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2 日上午 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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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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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商贸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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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2 日下午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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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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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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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3 日上午 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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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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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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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3 日下午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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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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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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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4 日上午 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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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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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传媒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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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4 日下午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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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档案移交清单》《档案情况登记表》以教务处下发的版本为准,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见附件一、二)
(3) 《档案移交清单》《档案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学生档案袋上要求填写档案内容,必须与档案情况登记表一致。纸质表与电子表同时交到教务处。
附件一:《2016 级新生档案情况登记表》附件二:《江西服装学院档案移交清单》
江西服装学院
201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