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1〕64号
关于开展 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检验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水平,充分发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优秀成果,切实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管理办法(江服校字[2017]18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1 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
3.坚持整体把握,不搞平均的原则。
二、评选要求:
评选对象:各学院推荐的 2021 届校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须达到“优秀”,即百分制成绩为 90 分以上(含 90 分),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超过10%。
推荐比例:各学院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2% 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在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时,须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胶装定稿一份,(包括说明书、概要等);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附表 1),并加盖学院公章。
4.2021 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附表 2)。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 2021 年 5月 25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送达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实践教学科党老师OA。
附件: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2.江西服装学院 2021 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3.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4.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