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2〕16号
关于教研室主任任命设置程序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教研室作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其工作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艰巨,不仅直接负责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还担负着重要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教研室主任任命设置程序予以公布:
一、任命设置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经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
2.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材料、个人简历);
3.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教学院(部)发布正式任命文件,同时提交任命文件至教务处;
4.报备人事处。
二、教研室主任任职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风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专业技术水平高,实践动手能力强,是本教研室公认的业务尖子,具备双师型素质教师优先;
4.教学水平高,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5.积极参与所属专业、教研室的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青年教师培养等;
6.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和技术优势,积极配合学院部领导开展工作,在学院部内有一定影响力;
7.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教研室主任需副高及以上职称;教研室副主任需讲师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三、任命设置程序时间
1.每学期开学第1-3周受理教研室主任任命设置;
2.学期中途调整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的一并至下学期开学受理。
四、其它
1.《关于教研室主任任命设置程序的通知》从2022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各教学院(部)将教研室名称及教研室主任姓名等按附件1要求填写并报送教务处。
附件1:江西服装学院教研室统计汇总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