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于2022年10月9日对我校实施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检查共发现了15个不符合项,现需进行整改,具体条款和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条款号 |
问题事实描述 |
备 注 |
1 |
1.5.1 |
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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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1 |
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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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1.2 |
应急预案应细化,各个不同实验室预案需有针对性。 |
各学院(部) |
4 |
5.1.1 |
安全信息牌未挂在门口 |
东区1栋103郭晓强劳模创新工作室 |
5 |
5.1.3 |
实训室消防通道狭窄,未保持通畅;安全门被物品遮挡无法开启。 |
东区1-2栋1楼服装智能化综合实训室 艺术楼114 雕刻工作室 |
6 |
5.2.1 |
功能区域进行划分;需要增加通风系统。 |
东区3栋401VR国际物流实验中心 |
7 |
6.1.1 |
有消防隐患实验室未装有烟感报警器 |
东区1栋103郭晓强劳模创新工作室等 |
8 |
6.1.2 |
主要通道需设置有效标识指示逃生方向 |
东区1栋实验楼 |
9 |
7.1.1 |
墙角电线裸露在外面,未绝缘端口;穿越通道的线缆未有盖板或护套。 |
东区2栋304 3D数字化设计工作室(2) 艺术楼122 |
10 |
8.2.2 |
机油最好单独存放管理 |
东区5栋201 服装设备维修实验室 |
11 |
11.1.2 |
大型设备未有设备运行维修记录,未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 |
东区4栋201 时尚产品设计实践工作室 |
12 |
11.1.4 |
高温、高速运动等特殊设备未有安全警示标识 |
东区4栋201 时尚产品设计实践工作室 |
13 |
11.3.1 |
灯泡使用时外层用纸直接接触包裹 |
东区5栋104 手工绣花工程实验室 |
14 |
12.4.3 |
烘箱上堆放杂物 |
东区1栋103 郭晓强劳模创新工作室 |
15 |
12.4.4 |
电磁炉等高温设备周边醒目位置未张贴警示标识 |
东区2栋103好望角手工皮具工作室;东6栋102 首饰3D打印实验室;6栋202 纱线性能检测实验室 |
请涉及的相关各学院部及相关职能处室根据教务处下达的《2022年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1),逐条对照并进行限期整改,填写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书》(附件2)及整改总结(附件3)于10月25日交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顾老师处,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材料。
附件:
1.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2.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书
3.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