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第六周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新冠防控字[2002]63号)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身体健康,经校疫情防控办研判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第六周开始采用线下教学形式开展教学,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说明
(一)第六周开始执行线下教学,教师尽可能住校,如不能住校可按疫情防控要求“点对点”往返学校,因疫情防控而居家的教职工(含外聘教师)经学校人事处备案后可采取线上教学;
(二)合班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教学,即每周保持一个班级在教室线下教学(其它班级同步线上教学,每周轮换线上、线下班级);
(三)各教学院部需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教学院部需梳理因疫情防控原因暂缓返校的学生,并做好暂缓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安排;
(五)各年级继续实行错峰下课机制,教师根据错峰时间安排下课。
19级本科班、21级专升本班于11点30分下课;
20级本科班、20级专科班、22级专升本班于11点40分下课;
21级本科班、21级专科班于11点55分下课;
22级本科班、22级专科班于12点10分下课。
注:此安排为上午第4节课下课时间,其余节次按原时间上下课。
二、教学要求
(一)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中的地点开展教学,按时到岗,保证学时,不拖堂,不应付。
(二)各学院成立教学工作组,会同教务处,为授课教师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做好督查、报送等工作;
(三)当上课时间与核酸检测时间冲突的情况下,一律服从核酸检测要求,优先进行核酸检测。因核酸检测耽误的课时由授课教师与学生统一协商确定补课时间,并将调整后的补课时间提交至教学处教学运行科报备。
(四)后续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而改变教学形式时,将另行发布通知,再未发布新通知时按此通知的教学形式执行;
(五)各院部请将更新后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于10月16日19:00前发送于教务处余老师汇总(QQ:1075507557)。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