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实验实训教学资源建设,夯实应用型人才培养校内平台,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精神,学校现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建项目申请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2023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要符合江西服装学院“十四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
2.实验实训室建设要立足现实需要,坚持以满足教学需求为主,兼顾教师科研,统筹学科活动,有一定的前瞻性。
3.实验实训室建设实现共建共享,优化利用实验实训教学资源,确保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阶段(2022年11月2日—11月20日)
(1)各学院(部)结合本院学科专业建设及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同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基建处、后勤保障处沟通后,认真设计规划,学习其他同类高校的实验室建设经验与有效做法,并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通过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2)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各院(部)组织相关人员规范填写《江西服装学院新建改建实验室论证报告》(附件1)。
(3)各学院(部)上交论证报告等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准备好汇报PPT。
2.审核阶段(2022年11月21日-11月30日)
(1)教务处根据实验室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对各学院(部)报送的论证报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各申报院(部)需根据初审意见,对实验室项目做进一步论证,修订项目申报书。
(2)学校汇总各院(部)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详细论证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3.立项与建设阶段(2022年12月)
学校根据校长办公会审批结果,公布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名单,各院(部)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启动实验室项目建设工作。
三、材料报送
项目承担单位请将《新建改建实验室论证报告》电子版、汇报PPT(时间10-15分钟)于11月20日之前发送教务处顾老师邮箱:393310646@qq.com,同时提交论证报告纸质材料一式10份(A3中缝装订)。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791-87302843。
附件:
新建改建实验室论证报告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