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江服教发〔2023〕36号

作者: 时间:2023-03-29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照《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江服教字〔2022〕83号)的规定,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以“线下”方式进行,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

各学院(部)须结合“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维普系统”)制定出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总体工作安排(答辩手册),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形式、答辩委员会构成、准备情况等内容,工作安排(答辩手册)请于4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答辩准备

1.各学院(部)严格掌控维普系统中本届毕业论文提交、检测、评阅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及完成情况。

2.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应在答辩前一周完成,重复率检测等要求严格参照《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附件1)进行;指导教师应尽早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检测。

3.各学院(部)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录入维普系统,并告知学生与相关人员。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学生分组名单、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等。

4.各学院(部)答辩期间应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答辩秩序正常。

1.答辩时间

一辩、二辩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于5月10日前完成答辩及材料归档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应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编写《2023届XX学院XX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指导手册》(见附件2),公开答辩活动,将答辩安排向指导老师和答辩学生公布,并通知到每位答辩学生。

2.答辩资格审核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答辩。

3.答辩委员会组成

各学院(部)需按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资格遴选,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安排专人进行答辩过程记录各答辩小组可配备答辩秘书一名,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答辩记录、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统计和录入答辩成绩等工作。指导教师必须实行回避制度,不分配在所指导学生的答辩组。组长原则上应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

答辩工作一般由学院组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可聘请校外行业人员为指导老师,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23届本科毕业答辩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聘请企业专家名单一览表(附件4)。

4.答辩流程

(1)各学院(部)做好答辩前准备工作,确定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审阅和论文检测工作;学生要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工作,确保论文的质量和论文撰写的规范性。

(2)答辩过程中学生就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其中主要包括学生自述和答辩小组提问两部分,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应注重考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情况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深度且难度适合的问题不得少于3个,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的问题要做简要记录。

(3)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答辩后,各答辩小组将成绩上报答辩委员会,最终成绩需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将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维普系统(正方教务系统)。答辩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部)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5.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1)答辩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在答辩过程中要确保视频答辩的效果,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将答辩图片、音(视)频资料、答辩决议书、表决票等答辩材料做好归档;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是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4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30%、答辩小组评分×30%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合格,计修8学分;

(3)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作为最终毕业设计(论文),并在维普系统中提交;

(4)符合免答辩资格的学生,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江西服装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补充规定》认真审核,所有申请免答辩资格的毕业生需提交“江西服装学院免答辩审批表(见附件6)”,毕业设计作品被采用的需提供采用证明(见附件7)。免答辩相关材料需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批备案,免答辩材料一并装入学生档案袋;

(5)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需于5月15日前录入维普和正方教务系统。并提交纸质成绩汇总表(详见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附件13)及统计表(详见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附件14)。

二次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阅后,未取得答辩资格的,不得参加答辩;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经修改后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学生可申请第二次答辩,通过答辩的成绩不能评优秀或良好等级,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则以不及格计。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第一次答辩为优秀等级的,亦要进行第二次答辩。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的质量,各学院对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必须制定详细的安排计划。原则上,学生修改时间为5-7天。二次答辩前,要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等程序。申请二次答辩需填写江西服装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申请书(详见附件5);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6月10日前各学院认真完成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中的**学院2023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估自评报告和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和总结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五、其他

1.请各学院在4月11日前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向(详见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附件2)和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聘请企业专家名单一览表(附件3)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0791-87302643。

2.以上材料各学院请按时间节点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至邮箱393310646@qq.com。

附件:

    1.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

2.2023届XX学院XX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指导手册

3.2023届本科毕业答辩相关信息汇总表

4.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聘请企业专家名单一览表

5.江西服装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申请书

6.江西服装学院免答辩审批表

7.毕业设计作品被采用证明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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