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手册》专项学习工作及2023级全体本科新生及2022年10月后入职的新进教师参加实验室安全考试工作,现仍有部分人员未达考试合格要求,现将补考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人员
未达准入考试合格要求(考核成绩未达95分)与缺考人员。
二、补考学习安排
1.学习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日
2.学习要求:
各学院再次组织考核未通过人员利用晚课余时间学习,学时8学时。各学院保存相关图片和文字等资料,于2023年11月6日前交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考试形式及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8日;
2.考试形式:线上考核,即考试人员在超星学习通参与实验实训室安全考试。
3.考试要求:
各学院在考试时间内组织补考人员完成考试,每人5次考试机会。实验室准入考核95分及以上为及格。
4.考试操作流程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11月9日起,对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实验实训室。对违反此规定的,要求学院(部)作为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予以整改。
2.请各学院指派一名安全考试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本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考试相关工作。
3.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实施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学院及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师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与考核。
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791-87302643。
附件: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补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