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江服教发〔2023〕159号

作者: 时间:2023-11-24 点击数:

院(部):

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关于开展秋冬季防火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为审核评估营造良好氛围,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深刻汲取省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决定于11月19-24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检查分组与安排

刘孜杰副校长为本次检查总负责和总协调人。

(1)组别:第一组

组长:周文辉

成员:卢振邦、阳石刚、付凌云、丁紫薇、万文琪;

检查范围:艺术楼、艺术院创意中心、清澜区名师工作室;

集合地点:艺术楼楼下。

(2)组别:第二组

组长:贺晓亚

成员:陈晓玲、林琛、张学林、谭子健、王婷婷、漆新、郑从金、顾金波;

检查范围:东区实训场所、服饰博物馆;

集合地点:东区一栋楼下。

(3)组别:第三组

组长:李凯

成员:董诗月、刘美群、余宇霞;

检查范围:主教学楼;

集合地点:西区通道口。

(4)组别:第四组

组长:隋丹婷

成员:叶海滨、褚欢、彭聪、文智凯;

检查范围:清河区工艺机房、体育馆;

集合地点:清河工艺机房

2.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 22日上午9:00,各小组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

3.检查要求与整改措施

(1)本着对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详细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汇总表》(见附件)。

(2)发现安全隐患,通知所属单位及时处理并整改到位;因客观因素无法及时完成整改的,所属部门要写出整改计划,院(部)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签字盖章后,于11月23日9:00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顾老师处。

(3)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填写《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单》,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以备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所用。

(4)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是水、电、门窗完好,实验仪器设备能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速、高压、低温等设备,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实验环境干净整洁等。

(5)检查期间,所属部门安排人员提前打开实验室,等待检查组检查。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汇总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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