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5 号)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部门
教务处牵头负责填报提交,各学院(部)、职能部门配合材料填写。
二、完成时间
各学院(部)、职能部门于12月26日前根据任务分解表(附件1)完成所属项目的填报,并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的电子稿、纸质稿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按要求完成实验室数据系统报送工作。
三、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工作,要按有关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有关信息。
以上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顾老师:87302643。
附件:
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任务分解表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样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