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江服教发〔2023〕163号)

作者: 时间:2023-11-27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3〕163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保障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开课计划任务落实及排课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立德树人,严格开课管理

严把任课教师关。各教学院部应当落实教书育人主体责任,严把任课教师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

严把开课关。各教学院部应当按照培养方案编制开课计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录入课程。新开课程应当按照《江西服装学院课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开课。

严把教学大纲关。各教学院部应当按照课程大纲、教学进度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自觉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严格按照课程大纲上课,杜绝不按课程大纲随意上课的行为。

严把教材选用关。坚持择优选用,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获奖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坚持择新适用,优先选用符合课程大纲要求的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注重教材的思想性、学术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并落实已选教材审核工作,严把教材质量关。其中,思政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工程”教材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

严格落实高职称上课制度。高级职称教师应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各教学院部应当鼓励高级职称教师承担专业覆盖面大、学生受益面广的课程。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或者副教授讲授,各学院需开设1门以上通识教育选修(面授)课程,任课教师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二、精心编排课表,强化课堂教学纪律

严格按照校历安排上课。各教学院部应按照校历及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各教学院部应按照学校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调整上课时间。杜绝个别教师因各种原因随意调整上课时间。

严格执行课表编排原则。编排课表时应当充分考虑师生身心健康、学生接受能力、课程性质、上课效果,努力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资源使用率。原则上课表安排确保周一至周五上午有课。

深入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应在开课计划落实时一并提交汇总表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原则上,平行班级需同时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一个班级同时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

试点开展单元制授课。单元制授课时间需有连贯性,实行单元制授课的学院提前做好课程安排,提前报备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务处统一与各教学院部协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课程安排。单元制周学时分配,周一1-8节,周二1-4节,周三1-4节为前半段,共计16课时;周三5-8节,周四1-6节,周五1-6节为后半段,共计16节。

三、工作安排

开课、排课是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选课有序进行,各教学院部应于 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开课、排课相关工作。学生选课将于2024年1月15日开始。主要进度安排如下:

12周(截止至121日前)完成开课课程、开课计划录入系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开课计划的填报工作并将系统导出的纸质开课任务书签字盖章后提交一份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查。

14周(截止至1215日前)完成指定任课老师及录入系统。

第16周(截止至1229日前):通识教育必修课完成排课,教学院部核对课表(备注:单元制授课的专业和班级专业课先排,通识教育必修课后排)。

第18周(截止至112日前)专业课完成排课,教学院部核对课表并通知有关单位、教师、学生。

开课计划是实施培养方案的重要工具,是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统计与核对、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院部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认真编制开课计划,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

对于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达到教学事故者,教务处将按照《江西服装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暂行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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