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江服教发〔2024〕65号

作者: 时间:2024-06-20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4〕65号

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江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24号)文件要求,严格实行论文抽检制度,切实做好答辩前抽检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检验学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目的在于引导各专业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严格把好毕业“出口关”,切实建立健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质量保障体系。

二、组织与领导

(一)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和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分管教学的副处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安排、过程监控和协调等。

(二)学院自检

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毕业设计论文)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督导等组成,负责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及反馈意见的落实及整改工作。

(三)学校抽检

学校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评议专家组,由教务处聘请校外专家或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学校督导,按专业类对学校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评价并反馈评价意见。

三、检查对象与时间

(一)检查对象

抽检对象为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以我校毕业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文档版本为准。

(二)检查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应建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送审自查制度,自行组织本院设计论文)进行评议要求100%全覆盖。

2.每篇设计论文)至少3位教师评议。应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认真评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设计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设计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3位教师中有2位以上(含2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3位中有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将再送2位教师进行复评,2位中有1位以上(含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

3.教务处和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提前2周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四、评议要素和重点

学校抽检重点对设计(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进行考察。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大纲要素等要求,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议。

(一)选题意义

1.选题目的。考察毕业论文选题是否来自生产实际或社会应用,结合生产、科研实际或社会热点问题,是否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选题质量。考察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是否体现运用所学知识和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应用性。

(二)写作安排

1.研究综述。综述国内外文献,以及把握本领域研究现状及发展情况。

2.进度安排。考察设计(论文)工作量是否适当,以及设计(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和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三)逻辑构建

1.内容组织。考察学生基础知识运用能力,以及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和研究内容的难度情况。

2.逻辑构建。考察设计(论文)逻辑构建和结构是否能体现本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情况。

(四)专业能力

1.专业知识。考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理论研究(人文学科)或解决实际问题、工程问题(理工学科)的能力情况。

2.分析能力。考察设计(论文)论证分析是否严谨合理,以及所表达的观点是否体现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3.研究新意。考察设计(论文)是否观点新颖(人文学科),或者设计(论文)研究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理工学科)。

(五)学术规范

1.学术规范。设计(论文)无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2.行文规范。考察设计(论文)格式、框架、文字表达、书写格式以及图表是否规范准确的情况。

3.引用规范。考察设计(论文)参考文献和资料引证、注释规范以及过程性文档归档情况。

(六)其他要求

与《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的其他要求相吻合。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44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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