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学分置换管理办法(修订)》(江服教发〔2023〕116号)和《江西服装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江服教发〔2023〕170号)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置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置换对象
已完成转专业但有课程需学分置换的学生。
二、置换原则
1.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学分置换及补修;
2.不允许跨课程类别、跨课程性质置换。选修课程只能置换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可置换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
3.申请置换的课程,其原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与认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同或高于认定课程;
4.不符合学分置换条件的未修课程须进行补修。
三、时间及程序:
1.申请学分置换的学生,填写《江西服装学院学分(成绩)互认审批表》(附件1),并于2月21日前提交转入学院;
2.学院按照《江西服装学院学分置换管理办法(修订)》(江服教发〔2023〕116 号)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进行课程学分置换;
3.各学院教学秘书于2月26日前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学生课程替代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4.各学院教学院长于2月27日前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学生课程替代审核;
5.教务处于2月28日前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学生课程替代审核;
6.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帮转专业学生厘清不符合学分置换条件的未修课程,并于本学期重修报名时帮其报名补修。
附件:1.《江西服装学院学分(成绩)互认审批表》
2.【教学秘书篇】转专业学生如何学分置换、补修?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