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为导向,以增强院校专业建设水平为主攻方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将专业合作建设作为 推动人才供需适配的重要举措,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职业发展要求,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遴选一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助力形成一批金专业、金课程、金师资、金基地、金教材,以高质量产教融合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增强教育改革发展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适应性。
二、工作任务
(一)紧密对接产业需求,优化院校学科专业设置。围绕国家重点领域发展趋势、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需要,联合行业组织、企业、专业机构等单位深入开展产业人才需求分析与预测研究、产教对接谱系研制,推动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联动招生培养与就业服务,助力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二)以岗位能力为核心,推动人才培养体系改革。联合行业企业、协会学会、招聘平台等单位通过大数据分析、企业调研等多种形式推进重点领域产业人才岗位能力标准与培养体系建设,开发各类贴近产业实际的课程资源,推动人才培养进一步匹配产业实际需要,助力人才供需适配。
(三)打造资源平台载体,加快政产学研赋能产业发展。以数字技术在教育场景应用和数字人才培养为核心,开展配套数字化教学与实践资源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专业建设。推动政产学研深度合作,以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就业输出等为核心打造行业深度参与的高质量产教融合赋能体系。
(四)完善产教融合机制,深度参与供需匹配评估。由中心组织专业力量编制以人才供需适配为核心的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评估体系。试点单位须定期参加中心开展的供需匹配度评估,通过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等方式,切实提升院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的成效。
三、申报要求
(一)建设试点单位
建设试点单位应为各层次院校,具体实施部门应为二级学院。申报方向应为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大数据、智能制造、新能源 汽车等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产业领域所涉及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所依托的院校专业应符合地区产业规划布局,对区域产业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2.所依托的院校专业应选择综合实力较强,建设基础较好, 具有鲜明专业特色,条件保障到位的专业。
3.所依托的院校专业应连续招生、办学满三年,具备良好的专业办学能力和办学条件。
4.须具备一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验,优先考虑在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中建设成果突出的。
5.优先考虑建设试点单位所在区域有具体产教融合支持政 策的,并且建设试点单位能够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工作予以倾斜支持。
(二)建设支撑单位
建设支撑单位应为具有人才培养、教育服务职能的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1.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实际运行满3年,具备专业的运营团队和专家团队,拥有齐全的实践教学场地、设备设施。
3.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结合院校专业实际建设需求 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4.拥有丰富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验,具有代表性服务案例。
四、申报流程
(一)提交时间
请有意愿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院系,于2025年3月14日前,按要求填写《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试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1)。发往邮箱:jwc1@jift.edu.cn。
(二)评审时间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将组织教育、行业专家通过会议讨论、现场调研等方式对申报材料及主体进行论证评审,并综合申报单位沟通意愿情况择优确定建设试点及支撑单位。
(三)申报时间
根据学校遴选后申报单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产教融合态势感知平台 (https://cj. miitec.cn)填报有关信息,如申报2个方向,需填报2份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支撑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2)。2025年3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申报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2份)原件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 1.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申报表
2.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支撑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