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重点向对接江西省“1269”重点产业链、六大未来产业的课程倾斜。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1.课程开设要求。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 2026年7月3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建设和完善的本科课程,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 3 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2.校企合作要求。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共同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3.建设成效要求。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课程思政、实践教育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积极促进课程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突出学生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考核。已申报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推荐但未通过立项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4.政治审查要求。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人员要求
1.依托产业学院建设。校企合作课程原则上依托产业学院建设,对于行业属性较强的课程(如艺术类等紧密对接特定行业发展需求的课程),可突破单一企业合作模式,允许与对应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联合开发。
2.实行校企双负责人模式。鼓励课程申报主体采用校企双负责人模式, 申报课程由校方课程负责人牵头,课程团队核心成员至少包含一位企业方人员。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省级产教融合型课程的申报。已获得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3.校方负责人条件。校方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原则上现任校领导推荐参选比率不超过 30%。校方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4.企业方负责人条件。企业方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对应的产业领域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 500 万元。
5.政治审查要求。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见附件1)。
三、认定标准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从课程资源建设、校企联合、实践教学成效、教学方式创新等评价指标对课程进行综合评议。
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认申报名单将在OA予以公示。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填写《申报书》(附件2),于10月2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