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江服校发〔2018〕122号)

作者: 时间:2018-12-28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文件

江服〔2018〕122

江西服装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优秀教学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第三条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和组织模式,有利于形成和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优秀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既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教学改革的广阔平台和凝聚专兼职教师向心力的良好载体。

第四条 优秀教学团队要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通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进行创建。

第二章 建设目标、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 建设目标

年的时间建设一批或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具体目标为:

(一)“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优秀教学团队的职称、知识、素质、能力结构和专兼比例合理。团队带头人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方向,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学生授课;在本行业的技术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具有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的经历;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能力强,着眼大局、善于合作、甘于奉献。优秀教学团队有相应的专业依托和支撑,专兼结合,梯次合理,结构优化。

(二)鲜明的功能性或模块化。通过功能性、模块化团队组合,创新合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创造宽松而严谨的教学、技术研发与服务的环境,凝聚团队力量,激发创新能力,增加协同效益。

(三)明确的发展目标。以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建设能力为核心,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中,设定明确可行的教学改革目标和教学研究目标。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实效。

(四)显著的建设成效。通过不断地培育和建设,促进团队形成良好的教学建设基础,积累丰富的教学改革经验,取得标志性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能够有效利用行业企业优势资源,实现校企共育高技能人才。能够将相关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成果引入教学领域,有效促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六条 建设原则

(一)注重师德建设的原则。团队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原则。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习能力、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强调功能性资源整合的原则。鼓励跨专业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充分利用校内外、区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开展功能性或模块化的多模式的教学改革实践团队建设。

(四)团队水平整体提升的原则。加强优秀教学团队的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优秀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与科研水平,发挥好示范和带头作用

第七条 建设内容

(一)师德师风

心有大我,至诚报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淡泊名利,为人师表,广受师生好评。

(二)教育教学

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学过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授均为本科生上课。

(三)研创新

敢为人先,开拓创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国家或地方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研发任务,取得明显进展,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或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方面作出重要探索、创新,学术成果丰硕。

(四)社会服务

知行统一,甘于奉献。注重科研成果转化,突出社会效益。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组织志愿服务。或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开展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五)队建设

团结协作,持续发展。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群体中发挥凝聚作用。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研发目标明确、发展规划清晰,注重学习共同体建设,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健全,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通畅平台,整体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

第三章 申报与评选

第八条 基本条件

(一)优秀教学团队组成。主要由教研室、工作室、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教研项目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长期的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的团队,建设目标明确,合作氛围浓厚,队伍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团队规模适度,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二)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企业、社会等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三)人才培养。人才培养过程中,鼓励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政校企等多主体协同育人模式,积极探索一条科教结合、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体制机制改革之路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四)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注重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开展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九条 申报审批程序

(一)优秀教学团队分院校两级优秀教学团队,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由各二级学院和部门组织评选,荣获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方可参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二)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时由申报组建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江西服装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二)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评审采取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申请条件,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申报材料送校内外专家评审。校内外专家评审之后,学校根据评审意见,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组成答辩小组接受优秀教学团队申请者的公开答辩。

(三)教学委员会委员列席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申请者公开答辩会,在听取申请者答辩的基础上,结合申报材料、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和答辩报告情况,对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申请者进行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候选团队名单。候选团队获得参加会议的教学委员会委员的半数以上票数,方可获得正式提名;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学院对优秀教学团队实施目标管理。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所在部门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

第十一条 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实行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可在团队成员内部自主调配教学及其他各项安排。

第十二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优秀教学团队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及称号。

第十三条 建设期满后,优秀教学团队需提交《优秀教学团队总结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对资助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 学校将在院级优秀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第五章 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一)站在学科专业发展建设的高度,对专业、课程建设等进行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协助组织、研究本专业或课程的建设,包括特色专业、精品课申报、评估检查等。

(二)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开展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和现代教学手段等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

(三)发挥团队优势组织开发高水平的多媒体课件,研究探索本专业教学实践环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四)制定本团队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在业务知识、教学水平、职业要求、个人发展上给予帮助和指导。

(五)密切跟踪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人才发展状况,每年就本专业领域的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学术研究、科技成果、物质保障等方面向学院提交一份专题研究报告或综合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团队带头人任期

(一)每届任期三年;

(二)在聘期内若不能履行岗位基本职责,教学指导委员会有权提请学院中止对团队带头人的继续聘用。

第十七条 优秀教学团队经费资助按《江西服装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江服校字【2016】52号)文件执行,主要用于优秀教学团队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交流、科研创新等。优秀教师科研创新奖励参照参考我校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管理制度的通知》(江服校字【2013】49号 )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期间,优秀教学团队每年末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未交年度进展报告的优秀教学团队将暂停资助。建设周期末,学校组织专家对优秀教学团队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评价优秀教学团队的标志性成果,每个优秀教学团队在建设周期内要完成2项与优秀教学团队研究方向相符的标志性成果。

第十九条 学校对优秀教学团队实行期末考核制度,并公布考核结果。对建设期末考核达到第十九条要求的,足额发放建设人员经费资助。期末考核未达到第十九条要求的,停止资助,不发放建设人员经费,且团队带头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组建优秀教学团队。

第二十条 建设期内,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因故不能继续执行建设计划的,应及时向学校通报,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文件所指教学团队为立德树人教师团队、教学管理先进团队、科研创新模范团队、教学质量先锋团队等各类优秀教学团队。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西服装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创建指标

           2.江西服装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江西服装学院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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