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科】关于组织开展校级“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江服教发〔2020〕159号)

作者: 时间:2020-12-15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0〕159号

关于组织开展校级“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建设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课程思政”教师合作共同体,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经研究,决定设立江西服装学院“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工作室辐射、带动、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重要要求,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教学效果突出、教学特色鲜明,深受学生喜爱,是我校教学科研中坚力量,在全校乃至全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主持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10年(含)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方面有显著成效,具有示范作用。团队成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高校教学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乐于奉献,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工作职能

  名师工作室是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课程思政”高校教师合作共同体,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3至5人,其主要职责为:

  1.培养培训青年教师。研究制定本课程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方案,承担校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培养一批有影响、有水平的教学名师。

  2.指导青年学生。指导大学生开展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专家讲座。

  3.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及时总结先进教学经验,并通过组织教学观摩、教学研讨会、网络工作室等形式加以宣传、推广。每年向学校提交不少于2个专题的示范教学录像(主持人至少主讲1个专题)。

  4.开展课题研究。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发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等研究。承担学校委托关于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或工作,推出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成果或咨询建议。

  5.推进教学工作资源库优质教学资源培育与建设。以章节为单位,以教案、课件、示范课视频为载体,系统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每学期建设一场专题示范性视频录像课(90分钟),并根据教材内容不断更新,同时按照学校要求上传指定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三、申报程序

  1.申报遴选。各学院(部)至少择优推荐申报1个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江西服装学院“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并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请于12月18日12:00 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董少武,邮箱:978692642@qq.com,联系电话:0791-87302644,

  2.审核认定。学校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立项(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单列),以评选为省级名师工作室为结项依据,结项后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3.挂牌运行。“名师工作室”实行校、院两级共管共建。

  四、组织管理

  1.教务处负责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名师工作室”每年要向教务处提交工作报告。教务处根据工作报告,结合实地调查了解和学员反馈意见,每年度对工作室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督促整改,直至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2.各学院(部)负责所属“名师工作室”日常管理,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3.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参与“名师工作室”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督促授课教师加强教学和方法研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教学名师。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如调离岗位或退休,该工作室则自动撤销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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