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实施细则(江服教发〔2020〕56号)

作者: 时间:2020-06-18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文件


江服教发〔2020〕56号

江西服装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实施细则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各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发展的趋势以及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的 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 秩序,特修订本办法。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授课方式

通识教育选修课主要设有两种授课方式:面授和网授。面授 由教师依据申报程序进行申请;网授由教务处在超星尔雅和智慧 树通识课程平台开放。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原则

   (一)课程遴选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 美育、创新精神和实践精神;

   (二)课程遴选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和身心素质;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三)课程遴选要有利于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四)课程遴选要有利于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 态度,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五)课程讲授要有效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建设。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报程序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学期申报一次。人才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申报流程如下:拟开设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在每学期的第十三周通过正方教学管理系统申请下学期的选修课,并在系统 中打印出申请表(附教学大纲、个人简历等)。经教研室主任、 学院(部)负责人同意后,上报教务处审核、宣传部进行意识形态审批,主管教学校长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学生选课并排课。未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填报《江西服装学院通 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按人 才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的申报流程执行。

   (二)经批准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原则上在第十六周安排学生进行网上选修,人数达到 30 人以上(含 30 人)方可开课,人数不满 30 人者,则不能开班。

   (三)每位老师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一门通识教育选修课 程,选修课时每周最多不超过 4 课时。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安排

   (一)每学期的具体上课时间由任课老师申请,学院审核。对于有先修课要求的选修课程,学生应先通过先修课程。每位学 生每学期允许选修 2 门以下(含 2 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原则上,每学期的第十五周由教务处下发选课通知,要求学生第十六周开始选课,选课时间为一周,时间结束将自动 关闭系统,未选课的同学不参加下学期的面授选修课的学习。

   五、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考核与管理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考核的各项要求与必修课程相同,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但未办理网上选课手续自行修读者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

   (二)所选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不计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成绩不影响升级和编班,但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选修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六、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成绩管理

   面授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网授 课程成绩由课程助教通过相关课程平台导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七、本办法自 2020 年 6 月 18 日开始施行,由教务处和宣传部负责解释。原江西服装学院选修课管理实施细则(江服教字[2015]110 号)即日起废止。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0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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