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科】关于2019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江服教发〔2019〕64号)

作者: 时间:2019-04-10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19〕64 号 

                                                                    

 


关于2019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文件精神以及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必须为江西省的中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

学生上交材料由教务处初审通过后,学校统一报送材料。

1.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幼儿园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6日、4月17日;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8日、4月19日。

第二阶段: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9日、6月20日。

2.确认地点:教务处   咨询电话:85164600。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身份证、普通话资格证书原件。

2《南昌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非师范教育类)及带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提供已获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4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请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5)回执单(领证凭证及证明)

(三)体检

学生本人来教务处领取体检表。

1.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高中及中职类、初中、小学、幼儿园为4月23日—4月25日。

第二阶段:高中及中职类、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为6月21日。

2.体检地点:南昌县人民医院

(四)证书发放:8月上旬。

 

附件: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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