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保障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为助推学校本科合格评估建设。现将有关开课计划任务落实及排课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立德树人要求,严格开课管理
严把任课教师关。各学院(部)应当落实教书育人主体责任,严把任课教师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
严把开课关。各学院(部)应当按照培养方案编制开课计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录入课程。新开课程应当按照《江西服装学院课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开课。
严把教学大纲关。各学院(部)应当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自觉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严格按照教学大纲上课,杜绝不按教学大纲随意上课的行为。
严把教材选用关。各学院(部)选用教材,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并重、思想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其中,思政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工程”教材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
落实高职称上课制度。高级职称教师应当为本科生上课。各学院(部)应当鼓励高级职称教师承担专业覆盖面大、学生受益面广的课程。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或者副教授讲授。
二、精心编排课表,强化课堂教学纪律
严格按照校历安排上课。各学院(部)应按照校历及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特殊课程外,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各学院(部)应按照学校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调整上课时间。杜绝个别教师因各种原因随意调整上课时间。
严格执行编排课表原则。编排课表时应当充分考虑师生身心健康、学生接受能力、课程性质、上课效果,努力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资源使用率。
一天之内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上课时间不得超过 4 节课(实验、实训类课除外);学生自学难度较大的课程尽量不安排在同一单位时间段(如上午、下午或晚上)。原则上课表安排确保周一至周五上午有课。
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控制周课时量(含全校性公共选修课)。
专任教师(含外聘教师)每人每学期所任教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含两门),教学工作量每周不超过 14 学时,确有需要任教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由学院(部)申请,报学院教务处审核,经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工作安排
开课排课是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选课有序进行,各单位应于 4 月 28 日前完成开课排课相关工作。学生选课将于 5 月 27 日开始。主要进度安排如下:
第 8 周(截止至 4 月 21 日前):完成开课课程、开课计划录入系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开课计划的填报工作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系统导出的纸质开课任务书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查。
第 9 周(截止至 4 月 28 日前):完成指定任课老师及录入系统。
第 10 周(截止至 5 月 5 日前):公教课完成排课,学院(部)核对课表。
第 11 周(截止至 5 月 12 日前):专业课完成排课,学院(部)核对课表并通知有关单位、教师、学生。
开课计划是实施培养方案的重要工具,是整个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统计与核对、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认真编制开课计划, 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
对于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达到教学事故者, 教务处将按照《江西服装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暂行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 年 4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