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纺织之光”2019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申报“纺织之光”2019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中纺联函【2019】34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开始启动。
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促使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教学成果申报时限
凡在2019年4月份填写申报表之前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申报成果奖资料。
2.实行部门集中申报,择优推荐。各学院(部)负责人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各学院(部)择优在规定时间内推荐教务处。
3.成果申报人一般要具备一定校内外影响力,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得超过5人,每人限主持一项,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
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4月23日止。请各学院(部)将申报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材料一式2份连同用A4纸填写打印的《汇总表》(附件4)一份于4月23日16:00前送教务处。同时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如下:**学院+张*+成果名称”。
五、校内外专家初评时间
2019年4月24日
六、材料上传
经专家初评后,4月25-30日由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分配账号,推荐申报人按照要求在 4月30日下午 16:00 前在规定平台上完成网上填报。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各项材料交教务处郭旗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5.中纺联函〔2019〕34号 关于“纺织之光”2019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