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位科】关于退伍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置换的通知(江服教字【2018】93号)

作者: 时间:2018-09-18 点击数:

【学籍学位科】关于退伍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置换的通知(江服教字【2018】93号)


发布时间:2018-09-18


江西服装学院文件

江服教2018】93

关于退伍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置换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给退伍学生更好的学习生活,依据《江西服装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置换管理与实施办法》,现就退伍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置换相关事宜作以下通知:
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学生需完成基本学分4学分;超过4学分之外的学分可以申请替代可按规定程序置换除公共必修课、专业核心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外所有课程的学分;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置换最多20个学分(含毕业实习环节);每学年至多可申请置换4学分,在校期间可申请置换12个学分。
2.退伍学生学分置换办法:退伍证可置换2学分,讲座心得体会1000字5篇可置换2学分。
3.退伍学生学分置换流程:讲座心得总结(包括时间、地点、主讲人、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心得体会【A4纸张规格】)交分院院办,分院根据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就业办、学工处、各分院等)提供的汇总表进行审核认定。
4.此办法只适应于退伍学生复学后的第一年。
5.其他事宜参见《江西服装学院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置换管理与实施办法》(2017修订)。
特此通知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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