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文件  
	江服教字【2017】180号  
	                                                                                                                                         
	
	江西服装学院学生留、降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和学籍的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及《学生学业预警机制管理办法》(修订)(江服校字[2017]2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个人申请留(降)级 
	学生因学业差,自己感到难以跟班学习,或达到学业预警的,可以自愿申请留(降)级,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其学籍转入下一年级。 
	(一)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江西服装学院留(降)级申请表》,提交给学院审批; 
	2.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对学生进行分专业、年级、班级和寝室; 
	3.教务处根据学院意见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确认专业、年级、班级; 
	4.学工处根据学院意见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确认寝室; 
	5.财务处按所留(降)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当年的学费; 
	6.学院根据教务处、学工处、账务处的审批情况,安排学生进入新班学习、生活。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每年的5月中旬; 
	2.学院上报时间:学院在5底以院部红头文形式上报; 
	3.教务处公布结果:6月上旬公示结果,无问题后将在开学前完成正方教务系统中学生信息的更改。 
	(三)学习管理 
	已修读课程,课程学分与下一级相同的,并取得学分,可以免修(也可重新修读该课程,学籍表记录最高分);学分不同的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下一年级教学计划有变动的应按下一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方能毕业。 
	二、达到红色预警降级 
	学生在校学习期内(毕业学期除外)不及格学分数累计达35学分者(含)给予其学业红色预警(不包括公共选修课课程),即退学预警。达到退学预警的学生可选择退学或降级试读,降级试读的学生将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其学籍转入下一年级。 
	(一)退学:学生可根据《江西服装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中的退学管理办法办理退学手续。 
	(二)降级试读 
	1.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江西服装学院留(降)级申请表》及承诺书,提交给学院审批; 
	(2)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对学生进行分专业、年级、班级和寝室; 
	(3)教务处根据学院意见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确认专业、年级、班级; 
	(4)学工处根据学院意见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确认寝室; 
	(5)财务处按所留(降)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当年的学费; 
	(6)学院根据教务处、学工处、账务处的审批情况,安排学生进入新班学习、生活。 
	2.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每年的5月中旬; 
	(2)学院上报时间:学院在5底以院部红头文形式上报; 
	(3)教务处公布结果:6月上旬公示结果,无问题后将在开学前完成正方教务系统中学生信息的更改。 
	3.学习管理 
	(1)降级前已修读课程,课程学分与下一级相同的,可以免修;学分不同的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降级后,下一年级教学计划有变动的应按下一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方能毕业。 
	(2)降级试读的学生,一学年内无明显改进且不及格学分仍超过35学分者做退学处理。 
	(3)对于降级学生同专业已修过的课程可选择免修,可利用时间重修未过课程。如无相同课程,则选择相近课程学习。 
	三、本规定为《学生学业预警机制管理办法》(修订)(江服校字[2017] 29号)补充规定,本办法自2017年12月29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