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字【2016】101号
关于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校各分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及省级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及格式:
1.申报书(单独装订),附件(含成果总结)提交一式6份;
2.申报书内字体、行距以此次申报书内蓝色说明为准;
3.每个项目单独用“毕业设计档案袋”封装,正面贴上封面;
4.教学成果奖专家评分表(单面打印6份,请填好成果名称及主要参与人)
二、时间要求
请各分院务必按照时间要求10月12日16:00前交教务处。
附件 1.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档案袋封面、封底
3.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专家评分
4.参考资料:国家一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二0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