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字【2016】57号
关于2016届毕业生档案领取、装档、发放的通知
各院(部):
2016届学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档案发放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领取时间:
6月12日开始,以院(部)为单位,由分院学工处主任到教务处档案室领取,并根据不同类型予以装档、封档;具体领取时间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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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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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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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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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0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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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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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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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商贸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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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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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分院、中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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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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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传媒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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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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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3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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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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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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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管理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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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案装档、密封要求:
统招生装档内容:
毕业生实习鉴定表、学籍表(一式二份,一份入学生档案,一份存学校备案)、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报到证(具体时间由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奖惩材料。
自考生装档内容:
毕业生实习鉴定表、学籍表(一式二份,一份入学生档案,一份存学校备案),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材料。
密封要求:
1.本届毕业生学籍表统一在“OA”系统打印并盖教务处章;
2.每位学生的档案袋封面填写的内容必须与装档内容完全一致,且不得涂改;
3.准予毕业、退学的学生档案装档完毕后可贴封条密封,不予毕业、 休学、成绩未过、费用未缴清者的档案不得密封;
三、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6月18日教务处到各院进行装档、发放检查。
检查要点:1.查看成绩。
2.是否按要求盖准予毕业章。(不予毕业、 休学、成绩未过、费用未缴清者不能盖准予毕业章)
四、档案领取与剩余档案返回工作要求
1.档案领取要求:各院部按照统一的登记表办理档案领取工作。
(档案领取登记表另附)
2.已发档案登记表返回要求:各院部按班级装订成册返回教务处
(原稿),各院部需留复印件存档。
3.剩余档案返回要求:剩余档案数量须与上交的档案名单相符,
并按院部班级装订成册返回教务处。相应的电子稿发教务处杨洋
OA。(剩余档案登记表另附)
4.剩余档案返回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档案领取登记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二0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