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关于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江服教发〔2021〕159号)

作者: 时间:2021-11-09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1〕159


关于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学院

毕业实习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对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综合化运用、总结和深化的过程,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实习教学工作,加强毕业实习教学内涵建设,切实提高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赣教办函〔2019〕7号)等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江服校发〔2020〕50号)规定,现就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党政第一负责人为组长,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二、宣传与动员

各学院要分专业召开毕业实习工作动员会,向同学们阐明毕业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实习纪律以及安全等事项,并明确实习过程和实习结果等利害关系。指导教师务必重视毕业实习同学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杜绝实习工作安全隐患。

、实习形式与要求

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等形式。实习原则上以教学单位统一安排为(优先根据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合理安排),对采用分散实习者,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督促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一)计划安排与审批

1.为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教学管理管理,实现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过程性管理2020届起,全校各类实习统一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校友邦平台”)进行实习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基础信息包括班级信息、教师信息、专业信息和院(系)专业信息,详细见附件10基础信息采集模板包。请各学院11月12日前把基础信息电子、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填写江西服装学院外出实践教学审批表》(附件4)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应严格按实习计划执行,如遇特珠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或取消实习计划,应书面说明原因,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各专业实习计划均需在“校友邦”平台中做好,并按时、按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等。

(二)实习安排和安全教育

学生外出实习前,学院要做好实习动员、实习分组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和《实习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采用“双导师制”,校内带队指导教师要向学生公布实习计划,让学生了解实习任务、内容要求、考核评价、实习地点和时间安排等。校外企业导加强学生业务导,传授技术、工作方法和经验,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积极为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障毕业实习顺利进行。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应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进度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填写毕业实习周记,如实反映主要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并结合自己的实习及体会写好实习报告。

(三)实习开展和督导检查

学生外出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加强与基地负责人和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共同把关实习教学各环节,确保实习内容与专业匹配。未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开展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院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实习现场看望慰问学生和巡查督导实习工作,及时掌握实习动态,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实习任务。学校也将安排督导专家进行实习督导。

(四)实习考核和经费报账

学生实习结束后,带队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实习考核细则,做好实习考核与成绩评价、实习资料归档和成绩录入等工作。填写《**班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8)并提交教务处考试科存档。

实习期间产生费用请按《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江服校发〔2020〕50号)规定执行(本科生省内300元/生,省外400元/生;专科生省内200元/生,省外300元/生)学院要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经教务处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核定后,及时到财务处报账。

、其它说明

(一)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实习教学行为,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切实把毕业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学院需根据毕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际情况制订包含毕业实习指导和实习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案,实习工作计划应包含实习内容、要求、实习具体时间、实习单位及实习人员安排、实习经费预算(详见附件6及详细使用用途、实习带队及指导教师名单并于20211119前将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根据《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江服校发〔2020〕50号)规定,实习结束后,学院需提交书面实习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总结内容包括实习过程、取得效果、学生评价、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四)教务处将持续加大对实习工作的监管,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专科生毕业实习材料参照本科生执行。

及时填写《实习手册》。学生的《实习手册》由“校友邦”平台系统生成。实习全部结束后,学生从平台导出并打印,交学院统一存档。《实习手册》已自动包含了封面、实习报告和列入了考核要求的周日志(未列入的无)。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0791-87302643)。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江服校发〔2020〕50号)

附件3:《实习安全责任书》和《实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4:江西服装学院外出实践教学审批表

附件5:**毕业实习计划安排表

附件6:实习经费预算申请表(用于集中实习)

附件7:江西服装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附件8:**班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附件9:毕业实习材料规范样本

附件10:基础信息采集模板包(4个表)

附件11:教务管理、实习负责人、指导老师操作指南、学生端操作指南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1118





教务处邮箱:jwc@jift.edu.cn    版权所有: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