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高校科研实验实训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我校全体师生均须经过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学习工作。现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手册》专项学习,2023级本科生、专升本学生及进入实验实训室从事教学或科研的教师(2022年10月后入职)参加实验实训室安全考试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人员
1.2023级本科生及专升本学生(详见附件1)。
2.2022年10月后新入职教师(详见附件2)。
二、学习安排
1.学习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3日
2.学习要求:
各学院组织新入职教师、2023级本科生(包含专升本)利用课余时间集中学习。学生学习完毕后,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班同学在《实验实训安全手册》最后一页“安全责任书”上签名,班主任完善其他信息。各学院保存相关图片和文字等资料,于2023年10月23日前交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考试形式及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4日到2023年10月28日;
2.考试形式:线上考核,即考试人员在超星学习通参与实验实训室安全考试。
3.考试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本院学习人员于10月16日在超星学习通绑定,学生学号、教师工号。
(2)各学院在考试时间内组织考试人员完成考试,每人5次考试机会,考核成绩95分以上为及格,凡低于此分数,需重新组织学习(8学时),补考至及格为止。补考方案由各学院考试组负责,将补考方案提前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补考资料按正式考试资料要求提交。
4.绑定学号,教师工号操作流程:
5.考试操作流程: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11月1日起,对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实验实训室。对违反此规定的,要求学院(部)作为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予以整改。
2.请各学院指派一名安全考试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本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考试相关工作。
3.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实施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学院及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师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与考核。
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791-87302643。
附件:
1.2023级新生学生名单
2.2023年10月后新入职教师名单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