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江服教发〔2023〕136 号

作者: 时间:2023-10-16 点击数:

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于2023年9月21日对我校实施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检查共发现了8个不符合项,请逐一对照、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具体条款和内容如下表:

序号

条款

问题事实描述

1

 8.1.1

灭火器被入口门遮挡;二楼电路开关箱被窗帘遮挡,电路开关箱无防护盖。

CHEN.1988时尚女装工作室

2

 13.4.4

电烤箱未贴高温标识。

好望角皮具工作室

3

8.2.2

学生上课使用熨斗,熨斗属于高温设备,实验室未配备烫伤药。

服装智能化综合实验室

4

 8.2.2

机油、胶水未合理放置。

鞋艺设计实验室

5

 13.4.4

将高温标识贴在电源柜上、杂物未及时整理,缺少烫伤药。

陶艺实验室

6

 1.1.2

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建议调整为校长或学校党委书记。

教务处

7

 2.2.1

学校实验室方面材料内容完整,详实。二级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如商学院缺少实验室管理办法。

各学院

8

 1.5.1

审阅材料过程中,经费预算缺凭证单佐证。

计划财务处


请涉及的相关各学院部及相关职能处室根据教务处下达的《2023年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1),逐条对照并进行限期整改,填写完成《2023年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书》(附件2)及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于10月31日交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顾老师处,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材料。


附件:

      1.2023年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2.2023年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书

3.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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