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4〕9号
关于印发《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及信息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科学地评估实验室的工作基本情况和投资效益,健全工作规程,保证及时、客观、准确、科学地收集、统计、运用实验室的基本信息,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及信息管理办法(修订)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一)教学档案
1.实践教学课程大纲;
2.实验实训教学记录本;
3.实验实训室课表(班级版);
4.学期实验实训开出情况统计表;
5.学年实验实训开出情况汇总表;
6.以教师+课程为单位的实验实训教学资料;
7.班级实验实训报告;
8.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形成材料(如教师备课笔记、优秀实验实训报告及实验实训论文等);
9.实验实训教学考试题目。
(二)技术档案
1.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及说明书;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等技术开发研究成果的有关资料(包括论文、鉴定、专利及其获奖情况);
3.每个实验实训项目的仪器配置、仪器装置改进或功能开发等情况记录;
4.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记录。
(三)行政档案
1.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
2.实验室管理与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材料;
3.实验室人员历年考核情况;
4.实验室人员工作情况及进修、培训记录;
5.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6.实验室历年的经费使用情况报表。
(四)仪器物资档案
1.实验室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帐、卡管理;
2.仪器设备从申购、购置、验收、使用到报废全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关资料、文件等;
3.实验室用房及实训桌椅等配套情况。
二、实验室信息资料内容
(一)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名称、简介、建立时间、面积以及实验室改革、建设中的重大事件(含奖、惩等)。
(二)实验室日常使用情况记录
(三)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记录
(四)实验室项目基本信息(学年)
实验室历年开出情况,包括必做、选做、面向专业、组数、已开实验项目的情况及未开出实验项目的原因,实验要求、类别、学时等。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学年)
实验室技术人员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文化、毕业学院、专业、职称、职称授予时间等基本信息。
(六)实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学年)
(七)实验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使用情况(学年)
(八)实验用房增减变动及维修改造等信息(学年)
(九)其他信息
实验室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实训研究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各种会议交流文章、奖惩材料等。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的管理
(一)实验室档案及信息资料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
(二)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的内容,有关的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教师和管理、研究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事项记录,并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三)实验室的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各学院(部)由实验教学副院长负责,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整理归档。
(四)建立实验电子信息库,有关信息数据要及时、准确输入计算机。
(五)各学院(部)对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编目整理、归案保存。如需借阅,应办理手续,并及时归还。撤并的实验室或者实验室负责人及具体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下发的有关报表、统计数据,各实验室应及时如实填报,不得拖延。
(七)实验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和严加保管。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江服实教字[2014] 13号文件废止。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