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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的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和完善转专业有关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江西服装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对《江西服装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进行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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