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位科】江西服装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评定细则(江服教发〔2019〕56号)

作者: 时间:2019-04-04 点击数: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19〕56 号 

                                                                                                                                        

 

江西服装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评定细则 

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外学习等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学生的成绩评定要求,按照《江西服装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条例》和《江西服装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重视学习过程,加强过程管理。任课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常教学过程考核的作用,科学开展成绩认定,确保成绩评定真实、准确,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第二章   课程成绩评定内容

第二条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生课程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二部分组成。

第三条   平时成绩一般由课堂笔记、平时作业(含平时实践成绩)、单元测验(含实践测试成绩)或其它阶段性、过程性考核成绩等项目构成。其中课堂笔记的成绩不少于平时成绩的30%,各项目评定标准及权重按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执行。

课堂提问、课堂讨论作为平时成绩的“加分”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加分值。

学生课堂纪律和课堂考勤作为平时成绩考核的“扣分”项,采取“倒扣分”的办法进行。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扣分”判定。原则上旷课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请假扣1分,违反纪律视具体情况给出相关的“扣分值”。

第四条   期末成绩一般根据课程期末(结题后)考核成绩进行评定。课程期末考核形式,一般以笔试(闭卷、开卷、半开卷)、口试、实践操作、技术技能演示、论文等形式进行。知识点密集的理论课程以课程考试的评定成绩为准;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以以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成绩;部分专业或特色课程可以引入口试或其他考核形式评定成绩,如面试、读书心得、综合大作业、案例分析等,应注重对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视课程性质及教学大纲而定。

第五条   已获课程考核改革批准的课程,按改革方案执行。

第三章   课程成绩评定方法

第六条   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方法 

平时成绩=平时各项成绩总和+加分值-扣分值。每门课程平时成绩各项内容均要有记录,原则上平时作业次数不低于4次,具体视课程性质而定。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并将成绩逐项如实记入《江西服装学院学生成绩记录本》。

期末成绩均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考核成绩如实记录。

第七条   课程成绩的计分权重  

课程的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即:总成绩 =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按按五级制计算,即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 分中等: 70~79及格60~69分不及格60 分以下)。

第八条   课程置换情况按《江西服装学院学分互认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课程考试资格评定

第九条   学生按照规定参加听课(经批准免听者除外)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作业和实验等各个教学环节准许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根据《江西服装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每学期正常修读的课程缺课(含病、事假等)达该学期课程教学时数 1/3 以上(含 1/3)者;缺作业或实验报告数达 1/3 (含 1/3)者;无故旷课达课程学时1/8以上(含1/8)者。取消考试资格者,本门课程总成绩按零分计,并不得参加学期补考,直接重修。

任课教师须在课程结束前一周,将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属学院审批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课程成绩评定管理

第十条   任课教师负责课程成绩的评定,将课程成绩的考核内容认真、及时、全面地记录在《江西服装学院学生成绩记录本》中。在填写成绩登记册时,按规定内容如实填写,成绩按百分制形式填写,各教学单位应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将《江西服装学院学生成绩记录本》存入试卷袋送交所属院(部)存档。 

第十二条   对不按规定评定课程成绩的任课教师,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对应的教学事故处理。

第六章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

 

教务处邮箱:jwc@jift.edu.cn    版权所有: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