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文件
江服教发〔2021〕168号
关于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江西服装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江服校发〔2021〕6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授对象
在学业年限内符合《江西服装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江服校发〔2021〕68号)规定的江西服装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补授条件的毕业生,超过学业年限的不予补授。
二、补授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11月22日—12月2日
三、补授申报材料
1.《江西服装学院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一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与毕业证照同底,小二寸照片两张;
5.达到学士学位补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成绩单。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以学院为单位在12月3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四、工作流程
1.教务处发布《关于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通知》;
2.申请补授学生在江西服装学院教学网下载《江西服装学院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附件1),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3.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学生将《江西服装学院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所在学院,由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学位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4.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提出补授学位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定,评定通过的由二级学院统一将补授申请学生的材料及名单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备案(12月3日前);
5.教务处提出召开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申请,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提出补授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复议审定;
6.教务处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生学位补授名单,拟发“学士学位补授决定”(12月10日前);
7.教务处学籍科上报补授学位信息至省学位办(12月17日前);
8.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教务处依据“学士学位补授决定”文件,打印学位证书并发放给相关二级学院(12月31日前);
9.申请学生到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证书,并签字。
五、其他
1.学位证书上落款日期按“学士学位补授决定”的发文日期进行打印。
2.学位证书上张贴的照片应与毕业证书上张贴的照片一致。
3.非补授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附件1:《江西服装学院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